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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与米脂县人民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合作协议

作者 : 陈晓雨婧 文/图 访问次数 : 955 发布日期 :2021-01-29



12月18日,集团与米脂县人民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合作协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瑜和米脂县人民政府县长高寒代表双方讲话,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殷伟民主持会议。米脂县政府副县长乔治浩介绍了合作项目及洽谈情况,集团副总经理、污水处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崔天怀和米脂县县长高寒代表双方签约。





高寒指出,此次与水务集团就米脂污水处理项目达成合作协议,既是米脂县充分保障社会民生,借力发力,创新县城污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也是水务集团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能够实现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区域百姓“三赢”的效果。希望水务集团能切实做好资产、债务、人员等接管工作,并确保运营后的水质达标。米脂县也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特许经营权、政府付费和环保监管等工作。相信省水务集团全面进驻和接管米脂县污水处理项目后,米脂县的污水处理工作一定会迈上新的台阶。他还指出,今天污水处理的合作,只是打开的充满阳光的一扇窗户,今后还要在供水、灌区管理等更广阔的领域扩展!”




王瑜表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是重大国家战略。省水务集团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米脂县委、县政府政治站位高,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具有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推动全县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他指出,今天的签约是双方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新起点,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水务集团将本次合作做为榆林地区的示范工程,秉持“五新理念”,发挥水务集团的专业优势、技术优势和资金优势,对划转项目进行高效运营,也期望县委县政府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省水务集团各项事业发展,精诚合作,携手共进,为米脂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全力助推米脂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据悉,米脂县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总规模为20000吨/日(近期处理规模10000吨/日),采用A2/O微曝氧化沟处理工艺,污泥无害化处理采用太阳能与地辅热污泥干化处理相结合工艺。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目前正在进行提标改造工程,完工后将按《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要求排放,近三年共处理污水519.08万吨,排放合格率达100%。


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博、副总经理苟非洲、总法律顾问郭亚兵,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住建局、财政局、米脂县污水处理厂及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管理部、投资发展部、榆林分公司、集团污水处理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共31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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