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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交口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等两个项目可研报告通过评审

作者 : 图文/陈晶晶 李媛媛 访问次数 : 1486 发布日期 :2019-12-04

11月27日,甘泉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项目和洛川县交口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在西安召开,并全部通过专家评审。

评审会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分别就项目前期开展情况和设计报告做了详细汇报。经过专家组及与会单位共同质询、答疑和讨论后,认为:甘泉县和洛川县交口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的技术参数和污泥处理处置方法适当;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的编制依据、方法正确。综上所述,可研报告应用标准合适,依据正确,编制内容较为完整,达到了可研编制深度要求,分别同意甘泉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项目和洛川县交口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可研报告通过评审。

专家组分别就甘泉县可研报告中的优化曝气池供氧控制方式和设备投资等相关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就洛川县交口镇可研报告中的优化工艺、完善财务评价等相关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设计单位均表示将根据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据了解,甘泉县污水处理厂原设计规模3000吨/天,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在集团接管后经扩容改造,设计处理能力达7000m3/d,采用“A2/O”工艺,水质稳定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极大地缓解了甘泉县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的现状。洛川县交口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为2000m3/d,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集团污水处理公司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两个污水处理厂用地紧张,特别是甘泉污水处理厂冬季进水水温低的现状,因地制宜地选用BBR新技术工艺。项目实施后,洛川交口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可扩大到3400m3/d,两个厂出水水质均达到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污水处理厂限值A标准,对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集团污水处理公司,县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甘泉和洛川分局、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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